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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微电子学院(集成电路学院)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

发布时间:2026-09-05 浏览次数:10



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,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和我校 《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》,结合实际,制订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推免名额

总名额:18

各学科专业计划分配如下(本科毕业专业)

专业名称

名额

电子科学与技术

9

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

9

普通申请者在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推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,须满足以下条件:
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、诚实守信。不存在考试作弊、学术不端行为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

2.成绩优秀,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、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。具有从事科学研究、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,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

3.前三学年学业综合成绩排名位居本专业本年级学生前1/3,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,且无考试不及格(转专业前不及格课程不属于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,可不予计入)。

4.修完并通过前三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。

5.CET-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。

6.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。

三、申请受理时间

1.南通大学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

(网址:http://210.29.67.7/zsgl/tmzggl/,用户名为学号,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。

系统开放与关闭时间939:009715:00

2.报名材料受理时间

截止时间:9717:00

受理地点:啬园校区5号楼209西

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、确认、提交材料至学院的学生,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,所产生的后果自负。

、推免生遴选办法

根据本学院实施细则,对申请者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,审查通过者,按以下程序产生推免生名单:

1.对照报名条件,将对学校网报系统中申请并确认学生的思想品德、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审核。根据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前三学年平均成绩按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,确定符合推免资格学生人选。

2.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小组,对符合推免资格学生综合成绩中申请加分的科研创新成果、论文、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,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,答辩全程录音录像,答辩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。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,不得计入申请学生的综合成绩计算体系。

3.根据教务处、学工处和专家审核小组的审核结果,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内,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,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。

4.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如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、弄虚作假、论文抄袭、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学术不端等行为的,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,一经查实,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;对已入学的,将取消学籍,并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《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》。

5.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,原则上只取一项,不得擅自开展未经批准的推免项目、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条件的学生(如特殊学术专长者、高水平运动员、退役大学生士兵、竞赛获奖者等)单列计划、不得擅自降低推免选拔标准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1.学院切实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,实施细则、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由本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集体研究、集体决策”。

2.严格落实信息公开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
3.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,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,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;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、参加就业派遣等,否则违约责任自负。

4.推免工作咨询、申诉电话:0513-55003292

5.推荐如有与上级文件冲突的条款,以教育部和学校有关通知执行为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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